木材加工合同
时间:
合同编号: 日期:
甲方: 乙方:
甲方地址: 乙方地址:
鉴于双方通过友好协商,就木材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,特此订立本合同。
一、合同规定
1. 甲方将提供的原木材料转交给乙方进行加工,并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加工方式、质量要求和交货期限进行加工。
2. 乙方应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,并做到材质精细,尺寸准确。
3. 加工完成后的木材应经过质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给甲方。
4. 加工费用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计算和支付。
二、交货及验收
1.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完成木材的加工工作,并通过甲方指定的质量验收人员进行验收。
2. 如乙方提供的加工木材不符合质量要求,甲方有权拒收,并要求乙方进行重新加工。
三、付款方式
1.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加工并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约定的加工费用。
四、违约责任
1.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交货期限完成加工任务,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延迟一天合同总金额的5%作为违约金。
2. 若甲乙双方出现违约行为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无法协商一致,则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。
五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并在完成交货及支付加工费用后终止。
2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,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代表签字: 代表签字:
上一篇:有关承揽加工合同锦集
下一篇:材料加工合同集锦